税务合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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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1. 1、根据《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 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33%
  2. 2.根据《细则》规定: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困难的,可以按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 1/2 或 1/4 或者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它方法预缴所得税
    月(季)预缴所得税款=月(季)应纳税所得额×33%
    月(季)预缴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 1/4)×33%
  3. 3、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都应在月(季)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月(季)预缴所得税款=月(季)应纳税所得额×33%
不同纳税人的区别
项目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适用0,3%,6%,9%,13%几档增值税税率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
使用发票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时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务处理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全额计入成本
应交税金计算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纳税按销项税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