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西安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18日预售其开发的A1房地产项目的房屋一套售价1000万元收到客户李先生预交款800万元,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预缴和应交的增值税,并做预收房款,预缴增值税售房应交增值税和实际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预缴增值税按照预缴款×预缴税率计算,应交增值税按照最终结算价款×增值税率计算。
一般纳税人有一个简易计税的工程项目,当月在工程所在地预交了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过了几个月,在开票,是不是在抵减这部分预交的增值税?---另一个公司一般纳税人,都是一般计税的工程项目?只有跨市县的劳务才需要预交,附加费也需要预交。
出口发票必须由出口企业法人代表正式签字方能有效。根据相关规定,当广州注册公司后,必须按时完成以下事项: 1、办理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感谢解答 你好,是可以由总北京公司统一核算操作的,分北京公司报送帐务资料、税务资料到总公司即可。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判断。
老师,我们企业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住宅给个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基本销售都是针对个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那我前期取得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就没有用处,那我实际的增值税税率就高达10%,对吗?不开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我公司收购了一家建筑公司搞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以前是小规模纳税人,我现在想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但是那天事务所叫我不着急转,说可以简易计税,土地是2023年取得的,到现在也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只有一个用地规划许可证,我想咨询一下老师,怎样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我看了一些相关资料,都没有找到解法?建筑公司的话如果是甲供工程或是老项目的话,是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但是好像您这里没有老项目,那么应属于一般计税方法。
第十五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经主管税务机关日常征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认为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