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是我国特有术语,是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当中存在的文化事业单位的集合名词.文化事业单位,是指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公共服务的组织机构.这些行业才需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税。
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税2016第60号文件: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