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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是什么

如今可能有很多人在注册了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不怎么了解。那么,在公司经营中,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是什么呢?接下来,轻创企易整理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新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优缺点:

(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1)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股权操作更自由;

(2)完全避免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出资问题,同时节约相关成本;

(二)新股份公司存在以下缺点:

(1)组织设置复杂,至少需要5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和监事会。监事会每年开会两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相关会议的成本高于有限公司。此外,还需要安置更多的董事和监事席位。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如公司成立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股份转让有限;

(2)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团队不稳定,可能导致第三方进入。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程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备事务,也是公司的原始股东或初始投资者,因此对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行为负责。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股份有限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不成立时,应当对认股人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小编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如果您的情况复杂,轻创企易还提供专业的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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