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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刊的发行需要遵循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你所说的企业内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连续出版的,一种是一次性出版的。国家有专门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条凡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委印和承印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成册、折页或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第三条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和承印,实行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以下简称《准印证》)管理。未经批准取得《准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和承印活动。第四条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注明编印目的、内容、发送对象、印张数、印刷期数、册数、开本等,经审核批准,领取《准印证》后,方可从事委印活动。我们单位也出内刊,属于第一种情况,办出的是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第二种情况,办出的是上海市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既然两者都需要审批,所以不管你属于哪种情况,赶快去申请吧。不然即使你找了胆儿大的印刷厂印了出来,非法出版的罪名还是很大的。ps:申请时一般要提供样稿的,写的漂亮些,多夸夸祖国的大好形势和党的正确领导,一般都没问题,上海这边效率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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