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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侵犯商标权应该怎么赔偿?

对于侵犯天津商标权的行为,国家规定了三种不同的侵犯天津商标权的赔偿计算方式。

一、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对于侵权人因为侵权所获得的的利益,若是选择按照财务制进度进行计算的话,是十分复杂的,所以天津商标法中规定,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若是该商品单位利润没办法查明的话,就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侵犯商标权应该怎么赔偿?

这种计算的方法在实务中使用比较多,在调查取证方面,也是比较容易的 。

二、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被侵权所收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但是这种计算的方法在实务中比较难以使用,也很少见到通过这个方式计算赔偿的。

三、法定赔偿

使用这种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在上述两种办法都不能计算时,才适用。法定赔偿是指在0-50万元之间,法官自由裁量,陪多少由法官说了算。当然法官不会随变说。法官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商标的声誉、商标许可的种类等等很多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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