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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化解商标撤三危机 如何举证更合适

面对深圳商标撤三,可能有很多企业会有这样的误区,那就是一旦被撤三,深圳商标就一定会失去,但其实并非如此,只要企业拿出了深圳商标的使用证据,企业的商标就能够被保护,但是企业拿出的证据需要符合要求,才能够产生效力。

商标撤三如何举证:

1、指定三年内的使用证据。《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中》明确“提交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期间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商标权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当在这三年期间内,并且要体现具体的时间信息。例如,提供使用证据的时间处于2013-2016,那么就需要提供这三年期间内的使用证据。通常情况下商标权人只会提供近来最新的使用证据,而忽略了这三年期间,造成提供的使用证据难以起到证明的作用。

2、真实的商业使用证据。相关的使用证据需要客观真实,避免虚假的合同、发票、广告宣传。针对非真实的象征性使用,司法实践中也认定使用证据无效。例如,一般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商标的转让、许可不是商标的使用,它们在撤三案件不能作为主要证据使用,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企业准备的商标使用证据符合标准,提交给商标局审核后才能够化解商标撤三危机,反之,如果企业提交的使用证据与商标证书上的不一致,或者是根本就没有使用商标,商标就会被撤三了,企业就白注册商标了。

因此,面对商标撤三,只要企业拿出了商标的使用证据就能够解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满三年后,就有可能被提出撤三了,在这之前,企业就要准备好证据,一旦被撤三,也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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