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注销公司账户需要注意提供:
1.开户许可证
2.销户申请书
3.剩余的支票
4.印鉴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
6.若非法人到柜台办理,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通知书”(个别银行要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若公司不再营业,提供工商局的注销证明,可将剩余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若仍继续营业,则将资金转入公司同名账户,且基本账户将是最后一个撤销的,须先将所有一般账户撤销,将资金转入基本账户办理最后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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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青岛记账”业务,没有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
2.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转至从业人员,主管代理青岛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青岛记账”业务,没有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
2.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转至从业人员,主管代理青岛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要设立代理青岛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青岛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