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买房送“无产权车位”无需单独体现在财务核算或发票开具中。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将房产和车位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地下车位应按照规定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某房地产开发西安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18日预售其开发的A1房地产项目的房屋一套售价1000万元收到客户李先生预交款800万元,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预缴和应交的增值税,并做预收房款,预缴增值税售房应交增值税和实际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预缴增值税按照预缴款×预缴税率计算,应交增值税按照最终结算价款×增值税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