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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司购买住房,以租计征合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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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老板娘(妻子)名义注册购买住宅一套,按市价出租给老板(丈夫),以租计税缴纳房产税,是否可行?是否有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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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
周旭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8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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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个人出租房屋(非住房),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种方式可行。只要按照个人出租房租缴纳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租金金额合理公允,是没有什么涉税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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