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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挤破脑袋的注册商标 不如商标转让来得便捷

南京商标资源越来越少,多少企业挤破脑袋的注册南京商标想要取得南京商标权,而有些商标却在被闲置,这不是天大的浪费吗?所以在这里小编想告诉持有商标而不使用的所有者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一来解决了企业对商标的需求,另一方面转让者还能获取经济利益的回报,一举两得,毕竟双赢才是最大的获益。

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

1、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2、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如上,大家都明白商标转让的材料。下面再为大家介绍下,面对转让对象不同所需的材料又有哪些呢?

1、个人商标转让给个人:

(1)转让人:身份证;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3、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商标转让的状态不过以上三种而已,将商标转让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毕竟浪费也是浪费不如让商标发挥其原本的价值,而且相较于注册商标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企业可以更快的获取商标权,这对于急需使用商标的公司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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