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职工的通讯费如果是在标准范围内按发票报销(如果超过标准按标准核减发票金额),是不是可以就不并入工资发放,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发票抬头为个人,财务及税务核算是否允许?如果以公司抬头开个人的通讯费发票应如何操作?从税务合规及财务核算角度来看,通讯费是以这种方式比较好,还是并入工资发放比较好?谢谢!
兰州注销公司不需要身份证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个人银行U盾,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即可
我公司法人名下有家工作室,属个人独资企业。这个月我司(小规模)向工作室支付稿费,问是否要交个税?谢谢老师们答疑解惑。尊敬的学员,您好!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有所得,需要到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这里贵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刚到这家公司发现账务处理上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发放工资,也没计提都是直接发发工资,并且个人交纳的社保,也计入管理费用了,这个可以吗?如果我从新调整,体现缴纳个人社保这部分,且缴纳社保都是现金发放,发工资都是银行发工资,分录该怎么写呢?麻烦老师了,谢谢 尊敬的学员您好!选择上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渡一下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你好,我们公司在上海嘉定,我想知道“解除"or “终止”劳动合同,取得补偿金缴个税是否一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但是,上述一次性补偿收入应限定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非上述收入,不得计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我有以下关于税务的问题,麻烦老师指导,谢谢!公司与农户的结算税局没有要求取得发票、并且农户的养殖收益是免个税的,所以公司代农户支付给承运个人的运费也不需要取得发票和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涉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