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企业缴纳的与开发土地相关的土地使用税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计入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可以作为缴纳的税金及附加进行扣除?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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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属于管理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作为开发费用处理。
我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开发OA系统,我公司可以作为研发项目吗?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您好,可以作为研发项目,费用支出通过研发支出归集,资本化的支出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待研发成功达到预定用途转为无形资产;费用化的支出通过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期末转入管理费用。
正常情况下转让股权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指出:“鉴于上海市能源集团有限深圳公司和上海能源投资股份有限深圳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上海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员工的辞退补偿金可以税前扣除。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续表) 二、工业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业务介绍 某机械厂于2015 年6 月份将位于市内的一栋办公楼出售给某单位,取得收入2 000万元,并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了各项税金及附加。
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也会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很大的影响。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该项目直接成本的5%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该项目直接成本的10%扣除。
项目一期工程有一座厂房,剩余净值是1000万,现在因为要建设二期工程,需要对厂房进行拆除,按照会计上的处理相当于资产报废予以终止确认,那么借记营业外支出就是1000万。税法上认不认这个1000万的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应该怎么交?假设我当年会计账面上的利润总额是1000万,那么我交的所得税是250万,还是*25%)=487.5万 刚刚接触税务,谢谢专家 学员,您好。提前报废应该采用专项申报的方式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参考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5号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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