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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根本就没有扣缴税款,能否加收税款滞纳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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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嘉定的公司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根本就没有扣缴税款,能否加收税款滞纳金啊

专业顾问回答

赵乔兵
赵乔兵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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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199号)第三条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莲税观备注:该文件在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库中找不到,并且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个案批复,效力待确认。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第三条均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后续还有什么不懂欢迎拨打189-1755-8686,致电轻创企易来问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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